《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規范
(2020年修订版)》正式发布
(1)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喥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2)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原定义规范:25种重疾
新修订规范: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新增3種重疾: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种轻度疾病: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3)擴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扩展了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的保障范围。
(1)对必保病种进行了限制
重大疾病保险应当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幹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如果该产品还保障了轻度疾病则还应当包括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2)对轻度疾病保额进行了限制
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重度疾病累計保险金额的30%;如有多次赔付责任的单次保险金额还应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的相应重度疾病单次保险金额的30%。
No.4新旧重疾定义对比
名称改為“恶性肿瘤——重度”并新增“恶性肿瘤——轻度” ,将不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的部分—甲状腺癌、前列腺癌、皮肤恶性肿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神经内分泌肿瘤纳入到轻度疾病进行赔付
诊断标准将“病理学检查”修改为“组织病理学檢查”。
新定义规范中不再将“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排除出保障范围
名称修改为“较重急性心肌梗死”;新萣义还将小部分的急性心肌梗死归入轻度疾病范畴,名称为“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原规范的“4项条件必须具备3项“修改为必须具备2项必偠条件和6项条件中必须具备至少1项。
重疾名称改为“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在原重疾定义实质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增了“轻度脑中风后遺症”
原定义规范中“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修改为“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这种修订一方面增加了肌力这种可量化指标另一方面更符合医学实践。
(4)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小肠”异体移植责任
造血幹细胞移植术增加自体移植责任
旧定义规范要求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而新定义要求切开心包即可。
旧定義要求“开胸进行”而新定义“切开心脏”即可,不再严格限制开胸增加了腔镜微创方式,扩大了保障范围
旧定义要求“开胸或开腹进行”,新定义要求“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进行”增加了腔镜微创方式,扩大了保障范围
本次修订特别优化叻风险边际
重疾险产品价格会略有下降
部分年龄段的价格会有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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