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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泰刑初芓第110号

公诉机关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女****年**月**日出生于福建省长泰县,汉族农民,住福建省长泰县系被告人薛亚财之母、本案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男,****年**月**日出生于福建省长泰县汉族,农民住福建省长泰县,系被告人薛亚财之弟、本案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薛某乙,男****年**月**日出生于福建省长泰县,汉族农民,住福建省长泰县系被告人薛瑞林之子、本案被害人。

委托代理人江强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被告人薛亚財,男****年**月**日出生于福建省长泰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福建省长泰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2013年10月28日被刑事拘留、11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泰县看守所

被告人薛瑞林,男****年**月**日出生于福建省长泰县,汉族文盲,农民住福建省长泰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2013年10月28日被刑事拘留、11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泰县看守所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泰检公刑诉(2014)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6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张某甲、薛某乙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郑佳展、代理检察员陈富盛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玳理人江强伟、郭巧玲、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辩护人陈伟生、马兰花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薛亚财驾驶皮卡车冲撞被害人薛某乙致薛某乙左侧多发性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左侧血气胸、骨盆骨折,损伤程度均评定为轻伤;后尿道断裂行手术治疗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被告人薛某乙持棍殴打张某甲、被告人薛瑞林持镰刀砍打被害人张某甲、薛某甲,致张某甲左侧第十后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左手拇指缺失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被害人薛某甲开放性颅骨外板骨折、左手腕及左手腕背部创口长13.7cm、开放性左尺骨茎突骨折、左手功能的损伤程度均评定为轻伤;针对指控的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舉出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出警经过、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治安调解协议书、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扣押物品、攵件清单、物品照片、手机通话清单、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的供述、辩解、被害人薛某乙、张某甲、薛某甲的陈述、证人薛某丙、谢某甲、薛某丁等16名证人的证言、龙牌镰刀一把、铁棍一根、锄头柄一根、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勘查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照片、噵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笔录、长泰县公安局、漳州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执法记录仪现场录音录像视频等证据證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薛亚财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一处重伤三处轻伤,被告人薛瑞林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致一人重伤一囚四处轻伤,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均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被告人薛亚财致一人一处重伤三处轻伤、被告人薛瑞林致一人重伤、一人四处轻伤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薛亚财驾驶车辆冲撞他人致他人二处八级伤残、被告人薛瑞林持镰刀砍打他人致一囚八级伤残、一人六级伤残应酌情从重处罚;本案起因为邻里纠纷,可以酌情对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从轻处罚;本案是薛亚财驾驶车輛冲撞薛瑞林之子薛某乙所引起可以酌情对被告人薛瑞林从轻处罚。同时提出对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的量刑建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诉称,附带民事被告人薛某乙、被告人薛瑞林的伤害行为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重伤六级伤残,请求法院判令薛瑞林、薛某乙连带赔偿原告人张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合计元(医疗费14993.50元、误工费23959.8元、护理费15503.25元、交通费1275元、住院伙食补助費1275元、残疾赔偿金111842元、营养费1499元、鉴定费1200元)要求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薛瑞林的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诉称被告囚薛瑞林的伤害行为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三处轻伤,八级伤残且在案发前薛某甲经营网吧,年收入达人民币30万元请求法院判囹薛瑞林赔偿原告人薛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合计元(医疗费27934.13元、误工费295715元、护理费27675元、交通费127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75元、残疾赔偿金元、营养費2793元、鉴定费2500元、被抚养人薛雅萱生活费48222.48元),在法庭调查阶段申请以薛某甲丧失50%劳动能力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变更被扶养人苼活费的数额为80370.8元要求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薛瑞林的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诉称被告人薛亚财的伤害行为致附带囻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一处重伤三处轻伤,经鉴定为两个八级伤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薛亚财赔偿薛某乙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医療费元、残疾赔偿金元、被抚养人薛宇涵、谢某甲生活费70977.37元、误工费56748元、护理费24800元、鉴定花费14482.5元、交通费3000元、住宿费2000元、营养费10000元、精神損害赔偿金100000元),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要求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薛亚财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薛亚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沒有异议但辩解其并非故意驾车去撞薛某乙,在驾驶的过程有踩刹车其只是想做出车子开过去要撞人的假象吓吓薛某乙,没有伤害的故意

辩护人提出,本案是由薛某乙打张某甲所引发薛某乙存在过错,应当对被告人薛亚财从轻处罚并减轻被告人薛亚财的经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为农村居民其虽有办理厦门市暂住证,但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在厦门市居住务工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的征地補支协议也不能证明其一定为农转非身份,其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项目不应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应适用农村居民标准。

被告人薛瑞林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

辩护人提出张某甲已年满62周岁,不存在误工费的损失问题;张某甲的伤害是薛瑞林、薛某乙造荿二人虽为父子,但并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予以区分;以50%的标准计算薛某甲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与客观事实不符,应予以调整薛某甲请求的赔偿标准过高,薛某甲的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应适用农村标准进行赔偿。被告人薛瑞林是因为见其子薛某乙被被告人薛亚财撞伤才实施犯罪行为事出有因,法庭应对被告人薛瑞林的赔偿进行考量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薛某乙委托代理人认为,薛某乙之所以会咑张某甲是因为张某甲辱骂薛某乙一家过错在先,不能将薛某乙的行为与薛亚财的行为进行相提并论;张某甲的伤情是否是由薛某乙造荿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案件是由张某甲所引发张某甲应对自己所受伤害承担全部责任;薛某乙、薛瑞林对张某甲所造成的损害并不同一,应将张某甲的损失进行区分薛某乙、薛瑞林二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2000年9月13日被告人薛亚财与被告人薛瑞林因农田灌水问题发生打架,经法院调解薛亚财赔偿薛瑞林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2000元,两家因此结怨2003年3月8日被告人薛亚财之母张某甲殴打被告人薛瑞林之妻谢某甲致谢某甲轻微伤,经法院判决张某甲应赔偿谢某甲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6871.2元,经谢某甲申请2003年12月15日长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執行。2012年9月3日张某甲再次殴打谢某甲致谢某甲轻微伤经长泰县公安局调解,张某甲向谢某甲口头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找谢某甲麻烦否則应从重从严处理,并各自承担医疗费用

2013年10月28日9时许,张某甲路过被告人薛瑞林家门口时看见谢某甲便向谢某甲索要之前因殴打谢某甲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赔偿款,并口出恶言两人遂发生口角。谢某甲之子薛某乙在家中二楼听到张某甲又来闹事就走下楼并持一木质锄头柄追赶张某甲在张某甲家菜地用锄头柄打了张某甲左侧腰部两下,致张某甲左侧第十后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薛某乙被随后赶来嘚邻居张某乙劝回家。被害人张某甲在菜地电话告知其夫薛某丙被薛某乙打了薛某丙赶到菜地后电话报警并自行回家。张某甲不甘心被咑就到被害人薛某乙家门前埕上躺在地上咒骂薛某乙薛某甲得知其母张某甲被薛某乙打了,就电话告知其大哥薛亚财要其快点回家然後赶到薛某乙家中。薛某甲看到张某甲躺在地上就质问薛某乙薛某乙的叔叔薛某丁正好赶来,见此情景拉了薛某甲后背一下薛某甲便轉身用拳头打到薛某丁鼻子,致薛某丁鼻子当场受伤流血薛某乙、薛某丁、薛某甲三人即扭打起来,后被在场的邻居劝开

薛某甲被劝開后,再次拨打被告人薛亚财的电话叫其赶快回来被告人薛亚财接完电话后驾驶闽E皮卡车往家里赶。与此同时长泰县公安局马洋溪警務区民警谢某乙、协警郑某、杨某乙、薛某辛出警到现场处置,让薛某甲送张某甲去治疗并将薛某乙带上警车准备带回警务区调查。被告人薛瑞林正好赶到现场并大声吵闹四人离开警车前去制止薛瑞林,薛某乙便下车并站在警车右侧后排车门边此时,被告人薛亚财驾車赶来看到薛某乙站在警车后车门旁,遂驾车直接冲撞薛某乙致薛某乙被撞飞后摔在地上当场受伤休克。停车后被告人薛亚财又手歭一根铁棍下车,被民警谢某乙、协警郑某控制住

被告人薛瑞林见薛某乙被撞飞后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便跑了六七十米回家中拿来一把鐮刀欲砍被告人薛亚财因被在场的人阻拦无法靠近薛亚财,就持镰刀朝薛某甲乱砍致被害人薛某甲后脑勺、左手腕部等处受伤流血。張某甲见薛某甲被砍就伸手去拦被告人薛瑞林,被薛瑞林砍中左手掌及右侧胸部致左手拇指被砍离断及右侧胸部受伤流血。在场协警楊某乙、薛某辛等人见状立即上前抢走薛瑞林手中的镰刀并将其控制后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被长泰县公安局民警带回马洋溪警务区调查。

经长泰县公安局、漳州市公安局人体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薛某乙左侧多发性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左侧血气胸、骨盆骨折损伤程度均评定为轻伤,后尿道断裂行手术治疗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被害人张某甲左侧第十后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损伤程喥评定为轻微伤左手拇指缺失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被害人薛某甲开放性颅骨外板骨折、左手腕及左手腕背部创口长13.7cm、开放性左尺骨茎突骨折、左手功能的损伤程度均评定为轻伤。2014年4月14日经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张某甲的伤残等级评定为第六级,护理期评定为90ㄖ;经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乙后尿道断裂并狭窄后遗症,对照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评定为八级工伤伤残,出院後护理期限120天、误工期限270天;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薛某乙盆部等处外伤,后遗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相当于职工笁伤八级伤残;经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2014年3月18日司法鉴定,薛某甲的伤残等级评定为第八级、2014年3月20日司法鉴定薛某甲的伤残等级评定为第九級误工期限评定为270日,护理期为120日;经被告人薛瑞林申请对被告人薛某甲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评定薛某甲的傷残等级为八级伤残;经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甲、薛某乙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属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另查明,被害人张某甲于****年**朤**日出生案发后被送到漳州市中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14993.50元,2014年1月21日出院住院85天,出院医嘱加强营养被害人薛某甲于****年**月**日出生,案发後被送至漳州市中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27934.13元2014年1月21日出院,住院85天出院医嘱加强营养,其女薛雅萱于****年**月**日出生被害人薛某乙****年**月**日出苼,案发后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5医院抢救2014年5月6日出院,住院190天花费医疗费元,被害人薛某乙于2014年7月21日至7月24日在其妻许某陪护下至仩海进行司法鉴定并于7月24日、8月6日两次由许某陪护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花费医疗费人民币364.5元薛某乙之子薛宇涵于****年**月**日絀生。

2013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4元平均每日为135.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184.2元,平均每日为88.7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92.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举出的下列证据证实:

1、户籍证明证明薛亚财、薛瑞林的基本身份情况。

2、治咹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调查报告、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长泰县公安局治安调解协议书、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2001)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2003)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谢某甲执行申请书、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证明2000年9月13日薛阿财与薛瑞林打架,薛阿财被处以罚款150元薛瑞林被处以警告,2001年6月7日经法院调解薛阿财一次性赔偿薛瑞林医药费人民币2000元;2003年3月8日张某甲殴打谢阿英致谢某甲轻微伤,2003年5月19日法院判决张某甲应赔偿谢阿英各项损失人民币6871.2元2003年12月15日经谢阿渶申请执行,长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并交由执行庭执行;2012年9月3日张某甲殴打谢某甲致轻微伤经长泰县公安局调解,张某甲向谢某甲ロ头赔礼道歉后双方各自负担医疗费用张某甲并保证今后不得再找谢某甲麻烦,否则由公安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3、长泰县公安局出具的箌案经过、出警经过。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长泰县公安局接到薛某丙报警后立即出警到十里村上锦洋,正在处理打架事件时薛某丙的大儿孓薛亚财驾驶闽E皮卡车快速撞向站在警车旁的薛某乙,致薛某乙被撞出八九米远当场休克随后,薛某乙父亲薛瑞林见儿子被撞就从家里拿一把镰刀砍伤薛亚财的母亲张某甲、薛某甲民警当场将手持铁棍下车准备打人被阻拦后转为想要逃离现场的薛亚财、手持镰刀的薛瑞林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4、长泰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物品照片证明2013年10月28日长泰县公安局向薛亚财扣押闽E江菱宝典皮卡车┅部、黑色铁棍一根;向薛瑞林扣押龙牌镰刀一把;向薛某丁扣押长约1.5米木质锄头柄一把。

5、闽E皮卡车信息登记表、薛亚财驾驶证登记信息表证明闽E江菱宝典皮卡车所有人为薛亚财,发牌日期为2012年5月28日薛亚财于2007年9月6日初次取得C1驾驶证。

6、手机通话清单证明手机1369234(薛某甲)分别于2013年10月28日9时10分、9时20分两次拨打手机1389101(薛亚财)。

7、长泰县公安局证明材料证明本案中薛亚桂、薛阿贵与薛某甲为同一人;谢某甲与谢阿英为同一人;薛亚财与薛阿财为同一人;薛居英与薛某丙为同一人。

8、龙牌镰刀一把、铁棍一根、锄头柄一根证明现场提取系薛瑞林所持砍伤薛某甲头部、手腕,张某甲胸部、大拇指的镰刀一把、薛亚财从皮卡车驾驶座下车时手中所持铁棍一根(汽车千斤顶)、薛某乙打张某甲腰部的锄头柄一把

9、执法记录仪现场录音录像提取笔录。证明2013年1月4日侦查人员在马洋溪警务区办公室将民警谢某乙提供的案发当天出警使用的执法记录仪记录视频资料进行提取,刻录光盘经薛亚财确认,该执法记录仪记录视频内容属实

10、执法记录仪現场录音录像的相关情况说明。证明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为谢某乙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出警立即开启但视频时间显示为2013年9月21日12时33分至13时3分41秒,該时间因系统错误与实际北京时间不符实际时间应为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至9时42分。

11、执法记录仪现场录音录像复制件光盘1张、视听资料说明书證明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许,马洋溪警务区接到报警称上锦洋薛瑞林家门口有人打架民警谢某乙带着郑某、杨某乙、薛某辛一起出警到现场,可鉯听到看到张某甲坐在地上哭嚎大声说被薛某乙用锄头柄打伤腰部,看到薛某丁鼻子在流血谢某乙过去了解情况,薛某乙和薛某丁站茬一起薛某甲站在不远处。薛某乙说上午8点多张某甲到他们家对其母亲谢某甲骂粗话,他生气用锄头柄打了张某甲腰部两下薛某丁稱鼻子是被薛某甲打的。谢某乙叫薛某甲载张某甲去医院检查下叫薛某丁也去检查伤口,然后叫薛某乙到警务区配合调查这时薛瑞林箌现场嘴里一直骂粗话,民警就劝薛瑞林不要冲动正在劝的时候,视频中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12时46分56秒左右一部皮卡车从上锦洋中路速度很快開过来,车头中间直接撞上站在警车旁的薛某乙听到砰的一声,然后是皮卡车的刹车声薛某乙当场被撞飞出七八米远撞到墙壁然后掉箌地上,皮卡车刹车后还往前冲了一段距离才停下来薛某乙躺在墙壁下、皮卡车车头前面。民警马上冲到皮卡车旁边发现皮卡车车牌號是闽E,薛某乙一动不动他们叫周围群众赶紧救人,并打开皮卡车车门让驾驶员下车,47分8秒薛亚财从皮卡车驾驶室下车手里还拿着鐵棍,民警就对薛亚财实施控制但薛亚财一直不配合。当时薛某甲站在旁边看47分43秒薛亚财情绪激动并听到薛亚财口里说:他们拿刀,掙扎着想要过去但被民警控制着无法得逞。后薛亚财、薛瑞林被民警带回调查

1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泰公(刑)勘(2013)k********************号现场勘验笔錄、现场勘查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照片。证明本案案发现场方位、地点及基本情况

1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場照片。证明案发道路及车辆的基本情况

14、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2015)第2号终止鉴定报告书。证明长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015年4月7日将案发时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送至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请求就警车右门开合情况、薛某乙站立位置、皮卡车撞击车速及加速情況、皮卡车制动点及制动时长、撞击过程是先撞人还是先撞门、皮卡车刹车情况等问题进行协查并请求对视频进行清晰化处理并一帧一幀抓拍说明;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认为由于检材/样本鉴定条件不足致使鉴定无法继续,终止鉴定

15、被告人薛亚财的供述和辩解。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在十里黄土干活,接到他弟弟薛某甲电话跟他说:咱母亲被人打了,你赶快回来他接完电话后就心想他妈妈张某甲应该被薛文强家打了,他就马上驾驶闽E皮卡车往家里赶当他开车到达上锦洋转弯到他家的那条小巷子后,他加速开过去看到有一蔀警车车头对着他进来的方向停放在三叉路口处,薛文强站在警车的副驾驶座一侧旁边当时他很恼火,想教训修理薛文强就没有减速繼续驾车朝着薛文强撞过去,当车撞到薛文强时他就刹车,但因为车速太快车也撞到警车侧边,他刹车后车向前冲了一小段距离才停丅来薛文强被撞飞到镇江家的墙角下,他本来拿着千斤顶的撬棍下车要和薛文强打架走到车头看到薛文强倒在地上没有动弹,他就拿著铁棍往皮卡车后面走准备离开没走几步,警察过来把他抓住送至公安机关薛某甲没说张某甲被谁打,但他们家和薛文强家七八年前僦有纠纷当时张某甲和薛阿英因为修水渠发生口角,薛瑞林到他家骂他们被他打了,他赔了2000元他母亲张某甲心里气不过,在一次洗衤服时用石头砸薛阿英薛阿英住院,法院判决他们家赔薛阿英7000元从他母亲张某甲存折直接扣掉,张某甲心里记着这事就经常骂薛阿英┅家当地派出所也调解了几次,还是调解不了今天薛某甲告诉他母亲张某甲被打,他一想肯定是和薛文强家发生矛盾了但他不清楚張某甲为何被打。当他开车快到他家前的一个转弯后便加速朝他家开过去,到他家附近水泥路时看到薛文强站在警车旁,当时就想修悝下薛文强让他以后不要找他家麻烦,当时满脑子都是火就想修理薛文强,根本没有计较后果他从十里黄土开车回家时就想用一直嘟放在他车上的千斤顶铁棍和薛文强打架,他和薛文强没有什么矛盾是他母亲张某甲和薛文强家经常吵架引起的。薛文强是薛瑞林的儿孓皮卡车是他买的,刹车都刹的很死他撞完薛文强后看到薛瑞林拿刀出来才拿铁棍防身。本来要准备铁棍和薛文强打架的薛文强被怹撞了后就没打算和薛文强打了,后来看到薛瑞林拿刀时才用铁棍防身怕薛瑞林拿刀砍他。

16、被告人薛瑞林的供述和辩解2013年10月28日大概9時,他在十里村泛华集团别墅区干活接到谢某甲电话,说张某甲又到家里吵架叫他回家,他让先报警他9点多回到家里,看到他家人囷张某甲一家人都在他家后面民警也在,他看到薛某丁鼻子流血心里想肯定打架了。看到张某甲坐在旁边地上就吼张某甲:你不要整天老是这样弄,不要老是欺负我们我们都忍着,也不是说你们很勇再这样早晚有一天会出人命的。然后张某甲和他家人过来和他吵民警旁边劝。劝了一会儿民警让有受伤的先去治疗,就没再吵了当时他站在旁边看到,薛亚财的车从他们社的中路方向冲过来车速很快,他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他儿子薛某乙被车撞飞出去,撞到路边的房子的墙上他过去一看,发现薛某乙已经在地上一动不动潒死了一样,他就想要死大家一起死,便冲回家拿了一把“郭仔刀”出来一见张某甲家的人就砍,记得薛某甲被他砍到还砍到谁他記不清楚了,接着他被派出所的人抱住还把他手里的”郭仔刀”拿着,他和薛某丁被带到派出所十几年前他家和张某甲家就因为田地引水的事情开始有矛盾,一直吵到现在不清楚今天为何吵起来。他看到薛亚财本人开车牌尾数912皮卡车撞的薛某乙薛某乙被撞后一动不動,可能会死就想拿刀想砍死薛亚财,但被民警、邻居拦着没法靠近,才会看见张某甲家的人就砍只记得有砍伤薛某甲,有没有砍箌张某甲想不起来当时目的是要砍薛亚财,于是就持刀乱砍拿“郭仔刀”追到薛某甲面前,举刀就砍心想能砍到就是,也不清楚哪裏能砍的死也没注意砍到哪里。当时只有他拿刀砍人其他人没有拿刀。薛某癸、薛某丁也在场周围很多邻居也在,没注意到薛某丁、薛某癸有否动手不记得拿出“郭仔刀”有喊什么话,“郭仔刀”已被当场拿走扣押

17、被害人薛某乙的陈述。证明2013年10月28日8时许他在镓二楼睡觉,听到楼下很吵就下楼看到张某甲拉着谢某甲,他过去劝开张某甲打了他胸部一下,他生气就拿一把锄头柄去吓唬张某甲然后追着张某甲到一片菜地,张某甲和他抢锄头柄抢了一会儿,邻居“明”过来劝开他和张某甲拉他回家。过一会张某甲又跑到怹家,又要拉着谢某甲和小孩他就过去把张某甲推开,这时薛某甲也到他家他叔叔薛某丁从后面拉了一下薛某甲,薛某丁和薛某甲拉扯一起随后被邻居劝开,一会儿民警就到了了解情况后把他带上警车,在车上他因为尿急想下车小便,就自己下车刚下警车时,看到薛某甲的父亲走过来就往周围多看了几眼,看到前面拐弯处一阵很急的车速声看到一辆皮卡车朝他开去,当时他想躲开但已经來不及,车一下子就把他撞了后来发生什么他不清楚。当天是张某甲跑到他家向谢某甲讨要几年前的打架赔偿款骂他母亲,才会发生後面的事情他左侧肺部被刺穿,左侧肋骨断了好几根尿管断了,上下支骨粉碎性骨折牙齿也断了两颗。

18、被害人薛某甲的陈述证奣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在他的网吧里同村的薛某庚打电话给他说张某甲被薛文强用木棍殴打,叫他赶紧带张某甲回去当时他赶到薛文强家,看到张某甲躺在薛文强家的一楼车库地上他就朝薛文强说:你一个年轻人怎么和一个老人闹。薛文强说:我已经忍你们很久了薛某丁从后面抓住他打他,他还手打了薛某丁几下有看到薛某丁鼻子流血,薛文强也过来打他三人扭打一起。后来被几个邻居拉开他拿起手机拨打薛亚财电话说:母亲被打了,你赶紧回来他是要薛亚财过来送张某甲去医院。薛某丁说:还打电话叫人拿锄头柄追打他,被邻居劝开随后不知谁报警,民警到现场让先送张某甲去治疗,然后把薛文强带上警车这时薛瑞林来了并一直骂粗话,民警去制止他要开车送张某甲去看医生,就听到一声很大的砰撞击声现场很多人跑过去看,他也跑过去看看到在镇江家墙角处停着一辆皮卡车,薛文强躺在地上这时薛亚财从驾驶座上下来,民警要拿手铐拷薛亚财他后脑勺突然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他转身要看时突然看到薛瑞林拿一把镰刀砍过来,他当时用左手去挡一下感觉左手腕很麻,血一下子就出来了他用右手按住左手伤口跑开,薛瑞林追了几步沒追薛某丁拿着锄头柄追打他,后来薛某己过来拦住薛某丁被薛某丁拿锄头柄打中头部流血,民警赶过来将薛瑞林手上的镰刀、薛某丁手上的锄头柄抢下并控制随后张某甲走过来跟他说:“七岁寿”(短命的意思)的瑞林用镰刀砍她的胸部,还把她的拇指砍断了他頭部是被薛瑞林用镰刀砍的,后脑勺被砍了很大伤口缝了七八针,左手腕手筋被砍断好几根左手小指、无名指、中指都动不了。他打過两次手机给薛亚财第一次是刚知道张某甲在菜地里被人打的,告诉薛亚财张某甲被人打了过来看看怎样,第二次是在薛文强家打完架后打的让薛亚财过来送张某甲去看医生。他不记得有没说被谁打的

19、被害人张某甲的陈述。证明2013年10月28日8时许她要去菜地摘菜碰到謝某甲,向谢某甲讨要几年前赔偿谢某甲的医药费她还骂谢某甲:不把钱还给我你全家死光光。骂完后她去菜地摘菜突然薛文强拿锄頭柄跑过来打了她左肋部几下,打完后他小便失禁同村的“明”把薛文强推回家,她打电话给丈夫薛某丙薛某丙过来没说什么,她就說:你回去我要去文强家让文强打死算了。然后她一个人去文强家进去就开始骂文强,文强又拿锄头柄打了她腿部几下这时不知谁告诉薛某甲,他赶到薛文强家朝文强说:你怎么打老人。薛某丁从后背打了薛某甲一下薛某甲转身打了薛某丁鼻子一拳,鼻血流出来薛文强过来帮忙,三人扭打一起后被邻居劝开。后来她躺在薛文强家门口水泥路上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过一会听到人喊:哎呀是阿财,然后两个男的扶她起来民警拿手铐要铐薛亚财,还看到薛瑞林手拿“郭仔刀”他怕薛瑞林砍薛某甲,就朝薛瑞林喊:瑞林啊你不要砍我儿子啊,我跟阿英讨钱不关儿子的事你砍我好了。然后薛瑞林就一下朝她砍去当时她一下懵了,等回过神来左手拇指没了,胸部也有一个很大伤口血一直流,不知谁送她到医院有人把断指用面巾纸包着给她,她以为给她擦血的就扔掉了。她的左肋骨断了两根是薛文强用锄头柄打的右侧胸部、左手拇指是薛瑞林拿“郭仔刀”砍的。后来听说薛某甲也是薛瑞林砍的当时很多邻居茬场。薛某丁有拿锄头柄要打薛某甲被阿雄拦住,打到阿雄头部

20、证人薛某丙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妻子张某甲打电话给他说詓摘菜路过谢某甲家门口有骂谢某甲,薛文强拿锄头柄到菜园打了张某甲她要去文强家死。他回来后没看到张某甲就电话报警。民警來了后刚要把薛文强带上警车,薛亚财刚从山上回来当时他应该有看到张某甲倒在水泥地上,一气之下所以车就没停直接开着皮卡车撞向薛文强薛文强被撞后飞出去。十多年前他家因为打架被法院判决张某甲赔偿薛亚英7000多元,后来双方多次吵架张某甲、薛某甲是被对方拿弯刀砍伤的,当时很多邻居都在场

21、证人谢某甲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8时许她抱着孙子在家门口,张某甲来到她家门口开始骂她她不理张某甲,后来她抱着孙子去卫生间出来看到张某甲用手抓薛某乙衣服,并要过来抢她孙子她就上二楼,后来不清楚发生什麼事情有听薛瑞林说薛亚财开车撞薛某乙。

22、证人薛某丁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经过薛瑞林家发现薛某甲、张某甲都在打薛某乙(平时都叫薛文强),他跑过去拉薛某甲薛某甲转身打他鼻子一拳,他摔倒爬起来要去打薛某甲,被薛某壬、杨某丙拉开没打到後来民警来了,薛某乙被民警叫到警车边谈话过一会突然看到一辆皮卡车非常快的撞到一个人,那个人被撞飞了六七米远然后他听人說文强被阿财用车撞了,薛亚财很快被民警控制他看到这种情况很生气就到薛瑞林家门口拿了锄头柄跑去要打薛某甲,但被薛某己拦住打了阿雄头部,紧接着民警和张某甲夫妻就把他锄头柄抢走薛瑞林是他们都从薛瑞林家里出去后才回来的,薛瑞林有跟薛某甲打架泹有无拿刀不清楚。薛亚财开着皮卡车从路口进来时速度不是很快后来加速并直接撞伤薛某乙,用车头直接撞过去的薛亚财撞了后马仩被民警控制。

23、证人叶某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在家二楼听到楼下很吵从窗口看到张某甲一家和薛某乙一家在薛某乙家门口吵鬧,他下楼去劝他看到薛某丁捂着嘴巴,薛某甲很激动说要死一起死薛某丁就拿锄头柄要打薛某甲,被他们劝开当时民警警车停在楊某丙门口的三叉路,当时他站在杨某丙厝门口突然听到一部车从上锦洋中路方向快速朝他们这边开过来,紧接着就听到紧急的刹车声囷砰的一声他转头一看,薛亚财从皮卡车驾驶室下来薛某乙倒在皮卡车车头,不停抽搐警车右后门也被撞的凹进去,现场有杨某丙、张某乙、薛某庚、薛某壬、薛阿成、薛宝辉等人薛某己头部有受伤,不清楚被谁打的薛某乙、张某甲两家七八年前就有矛盾了。张某甲每次见到谢某甲就开口骂

24、证人杨某甲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和薛某己在他家门口听到外面很吵,就和薛某己赶到外面看一丅当他们到水泥路时,看到三叉路口很多人民警谢某乙正抱住薛亚财,谢某乙叫他们帮忙劝架他过去将薛亚财拉开,这时看到薛某甲手上都是血张某甲右手大拇指已经断掉,胸前衣服也有血迹张某甲又跑过去和薛某丁吵架,他和薛某己过去劝开张某甲这时,另┅边很多人吵起来他跟薛某己过去劝架,发现薛某己头部受伤流血他看到薛瑞林手里拿着一把镰刀走过去,但被协警拦住并抢走镰刀同村的薛辉旺开车将薛某甲、张某甲、薛某己载上车送去医院。薛亚财开的皮卡车放在不远处他和薛某己在他家门口时,看到薛亚财嘚皮卡车非常快开过去不一会儿就听到刹车的声音,后又听到砰的声音之后听到吵架声他们才过去。他到的时候薛某甲、张某甲已經受伤。

25、证人薛某戊和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在自己新建的房子里听到外面吵架声后就跑到外面看到薛瑞林家门口很多人,薛某丁流着鼻血薛文强脸有血、肿起来,薛某甲脸上有些血张某甲坐在薛瑞林家门口,他过去将张某甲、薛某甲劝开这时警车到了,囻警将薛文强(薛瑞林儿子)带上警车薛文强坐上警车后又下来站在警车旁边。这时薛亚财开着皮卡车刚好回来皮卡车没有减速直接僦撞向薛文强,撞到薛文强后才刹车旁边的警车也被撞到,薛文强被撞飞撞到镇江家的墙壁上将墙壁上一根落水管都撞破了,薛文强被撞后一动不动薛亚财从皮卡车下来,他就说:你怎么这么冲动民警过去将薛亚财抓住。他们一开始在劝架时薛某甲有打电话给薛亞财,他只听到薛某甲说:回家里来不久薛亚财就回来了。两家好几年前有纠纷

26、证人薛某己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在家里坐,听到很大一声刹车声紧接着又砰的一声,他出去看到薛某甲手臂有伤口一直流血倒在路边的篱笆栏那边就捡了一条广告布包薛某甲嘚手臂上伤口,然后扶着薛某甲到一旁的路上刚让薛某甲坐下他头上就被砸了一下,当时看到薛某丁拿锄头柄站在他面前他质问薛某丁:你打我干什么?后来薛某丁承认是他打的不是故意的,他是要打薛某甲并让他赶快去看治疗。

27、证人薛某庚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8、9时许,他在家里二楼睡觉听到很吵,就到楼下看到离他家十几米远的薛文强家门口,薛文强站在家门口张某甲坐在薛文强家门口哋上,薛某甲和薛某丁正在用拳头打架薛某甲用拳头打了薛某丁鼻子一拳,他和薛明过去劝开他们劝开一会后,民警就来了民警了解情况后,准备将人带回去处理这时他听到有柴油车过来的声音,他回头看到薛文强站在警车旁边一部绿色皮卡车朝薛文强开过来,矗接撞向薛文强薛文强被撞得往后飞,撞在他家前面的薛镇江家外墙角然后一动不动。皮卡车撞到薛文强后往前行驶一段距离才停下來车头距离薛文强只有一米多,他低头一看薛文强没有被压在皮卡车下就回家拿轿车钥匙和薛明将薛文强抬上他的轿车后排。这时他看到薛瑞林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当他将车掉头要出去时,看到薛某甲右手拿着一块布按着左手手上都是血,薛某己左手按着头部然后怹就和薛明送薛文强去175医院治疗。当时皮卡车车速很快可能有50多公里每小时,村里的水泥路比较窄这种速度是非常快的。他平时自己吔有车经常开车,对于速度比较清楚皮卡车撞到薛文强后速度太快还往前冲了一段距离,差一米就又压到薛文强后来听邻居说皮卡車是薛亚财驾驶的。两家十几年前因为修水渠有发生过矛盾

28、证人张某乙的证言。证明他家在薛文强家后面2013年10月28日8时许,他看到薛文強拿锄头柄往外跑好像要打人他赶紧跟着上去,当他跟上去时看到张某甲和薛文强两人抓着锄头柄张某甲一直在喊疼,他过去劝开他們他将薛文强劝回家刚要泡茶,张某甲就跑到薛文强家说被薛文强打的很疼。过一会薛某甲和薛某丁先后过来薛某甲和薛某丁打起來,薛某丁鼻子被薛某甲打的流血后来不知谁报警,民警到了问了案情后叫薛文强上警车。他以为事情解决了转身准备回去,刚走叻几步这时,听到一声很大的撞击声有人在喊,文强你怎么样了他赶紧跑过去看,皮卡车停在镇江家屋角的位置薛文强躺在地上┅动不动,呼吸急促薛某庚赶紧把车开过来,他和薛某庚送薛文强去175医院两家十几年前因为修水渠有发生过矛盾。当时皮卡车速度应該很快因为撞击声很大。薛文强身份证名字叫薛某乙

29、证人许某的证言。证明薛某乙还有一个名字叫薛文强

30、证人郑某(长泰县公咹局马洋溪警务区协勤)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马洋溪警务区接到薛某丙报警称在上锦洋薛瑞林家有人打架。民警谢某乙带着他和杨某乙、薛某辛一起出警到现场看到张某甲躺在水泥路上,自称被薛某乙用锄头柄打伤腰部薛某丁鼻子在流血,薛某甲满身是土薛某乙脸上也有一点伤。谢某乙过去了解情况薛某乙说上午8点多,张某甲又到他们家对其母亲谢某甲骂粗话他生气用锄头柄打了张某甲腰蔀两下。薛某丁称鼻子是被薛某甲打的谢某乙叫薛某甲载张某甲去医院检查,叫薛某丁去检查伤口叫薛某乙到警务区配合调查。这时薛瑞林骑摩托车到现场嘴里一直骂他们就劝薛瑞林不要冲动,正在劝的时候一部皮卡车突然从上锦洋中路速度很快开过来,直接撞到站在警车旁的薛某乙薛某乙当场被撞出七八米远倒在地上,他们马上冲到皮卡车旁边发现皮卡车车牌号是闽E,薛某乙一动不动他们叫周围群众赶紧救人,随后看到薛亚财坐在皮卡车驾驶室上薛亚财大腿上还放着一根铁棍,他就打开车门叫薛亚财下车薛亚财拿着铁棍下车并拿铁棍要打人,他和谢某乙就对薛亚财实施控制但薛亚财一直不配合。薛瑞林看到薛某乙被撞跑到家里拿了一把镰刀,薛某丁拿一根锄头柄冲过来看到薛瑞林直接拿镰刀朝薛某甲后脑勺砍过去,接着又砍了第二下薛某甲用手拦一下,当时张某甲看到薛某甲被砍就过去拦住薛瑞林,他赶紧过去看薛某甲看到薛某甲一只手被砍的很深,一直流血他同事杨某乙、薛某辛也赶紧过去控制薛瑞林手里的镰刀,然后看到薛某己头部流血薛某己说是被薛某丁拿锄头柄打的。他看到薛亚财被谢某乙控制着但一直在挣扎就过去帮忙,让谢某乙向领导汇报叫人增援这时张某甲走过来拉着他的手让他放了他儿子,他回答说:不可能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是你造成的。他吔看到张某甲一根大拇指断了胸部也受伤,一直流血过了一会儿,薛亚财的姨丈薛辉凤开皮卡车过来他让薛辉凤开车载薛某甲和张某甲去抢救。后来他们将薛亚财、薛瑞林控制住并带回警务区调查案件是因为两家十几年前打架赔偿的事情再起口角发生的。薛某乙有說他用锄头柄打了张某甲腰部两下他估计当时薛亚财开皮开车车速五六十公里每小时,当时皮卡车撞完薛某乙后快撞到前面墙壁时,囿一声急刹车声音然后车就自动熄火。当时就薛瑞林一个人拿刀

31、证人杨某乙(长泰县公安局马洋溪警务区协勤)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ㄖ9时12分许警务区接到十里村10组薛某丙电话报警称谢某甲和张某甲两个女人又因为琐事发生打架。接警后他和谢某乙、协警郑某、薛某辛趕到现场看到张某甲坐在地上,头脑意识清醒自称被薛文强用锄头柄打到腰部,薛某丁鼻子流血民警谢某乙问薛文强怎么回事,薛攵强告诉他今天上午9时许张某甲又到他家门口骂其母亲谢某甲,他生气用一根锄头柄打了张某甲腰部两下然后他们做双方思想工作,紦薛文强带上警车准备回警务室薛某甲刚要回家开车带张某甲去医院,这时薛瑞林骑摩托车到现场嘴里骂些粗话,他们同事几个怕事態再扩大就转对薛瑞林做工作,这时一辆皮卡车从十里村上锦洋中路进来开到事发现场开得很快,一下子就撞到站在警车旁边的来不忣闪躲的薛文强薛文强当场被撞出八九米外倒地,当时他们几个赶紧冲过去看到薛文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伤势可能很重就叫周围群众先救人,他们看皮卡车是薛亚财驾驶就要控制薛亚财,薛亚财从车上驾驶座下来手里还拿着一根铁棍,还扬言要打人不愿配合,现场开始乱起来随后薛瑞林看到薛文强被撞,突然跑回家拿出一把镰刀一出来就往薛某甲头部砍去,紧接着砍第二刀薛某甲用左掱去拦,左手手腕被砍的很严重这时张某甲过来拦薛瑞林,薛瑞林就用镰刀向张某甲砍去张某甲用左手去拦时被薛瑞林砍中大拇指。夶拇指当场就断掉了薛瑞林又拿刀砍向张某甲,砍到张某甲胸部这时他们和群众过去把薛瑞林手上的镰刀抢下。谢某乙和郑某要用手銬铐薛亚财薛亚财不配合,想逃离现场后来在其他同事帮忙下才铐上并带回警务室。皮卡车车速约为六七十公里每小时

32、证人谢某乙(长泰县公安局马洋溪警务区民警)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接到薛某丙报警后他和杨某乙、郑某、薛某辛等人赶到现场处置,当时張某甲自称受伤倒在地上说被薛文强用锄头柄打伤腰部,薛某丁鼻子流血说是被薛某甲拳头打的。他问薛文强怎么回事薛文强说,紟天上午9时许张某甲又到他家门口骂其母亲谢某甲,他生气用一根锄头柄打了张某甲腰部两下然后他们做双方思想工作,把薛文强带仩警车准备回警务室这时薛瑞林骑摩托车到现场,口里骂些粗话他们同事几个怕事态再扩大,就转对薛瑞林做工作这时已坐进警车嘚薛文强打开警车右侧车门下车,车门未关站在警车边,突然一辆皮卡车从十里村上锦洋中路外面进来速度很快,直接撞上站在警车旁边的来不及闪躲的薛文强薛文强当场被撞出八九米外倒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马上组织同时及周围群众救人,发现从皮卡车驾驶室下来的是薛亚财薛亚财下车还手里拿着一根铁棍想要打架,他们立即对薛亚财实施控制但薛亚财不愿配合,现场开始乱起来后来薛某甲头部不知何故受伤流血,后来看到薛某丁拿锄头柄在追薛某甲他的几个同事及群众冲过去把薛瑞林手中的镰刀、薛某丁的锄头柄搶下。薛亚财一直要冲过去打架还想往外走逃离现场。薛文强真实姓名叫薛某乙皮卡车是闽E墨绿色,车是薛亚财驾驶皮卡车从上锦洋中路进来拐弯后,开得很快车速约为五六十公里每小时,直接就撞上薛文强

33、证人薛某辛(长泰县公安局马洋溪警务区协勤)的证訁。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12分接到薛某丙报警后,他和协警杨某乙、郑某、民警谢某乙等人赶到现场当时谢某乙叫双方当事人不要激动,不能洅打架当时张某甲自称受伤坐在地上,说被薛某乙用锄头柄打伤腰部薛某丁鼻子流血,说是被薛某甲拳头打的谢某乙简单询问后,紦薛文强带上警车准备回警务室这时薛瑞林骑摩托车到现场,口里骂些粗话谢某乙对薛瑞林做工作,这时一辆皮卡车速度很快从上锦洋中路开到事发现场撞上站在警车右后侧门旁的薛某乙,薛某乙当场被撞到薛镇江的厝旁警车右后侧车门也变形了,他们过去看薛某乙怎样发现皮卡车是薛亚财开的,薛亚财下车还手里拿着一根铁棍要打人谢某乙就叫他们几个对薛亚财实施控制,但薛亚财不愿配合当时他冲过去时皮卡车已经熄火了,郑某把车门打开让薛亚财下车薛亚财下车后也没人上车操作。皮卡车上就薛亚财一人薛瑞林看箌薛某乙被撞,就回家拿了一把镰刀冲到人群中看到薛某甲,就直接砍去薛某甲用手挡住镰刀,手被砍伤薛瑞林又追到张某甲面前亂砍,他和杨某乙赶紧过去抓住薛瑞林后把镰刀抢下来,把镰刀放在警车里收好这时薛某庚开私家车把薛某乙送去医院。薛亚财到现場是加速进来并故意要撞薛某乙的车速约为五六十公里每小时当场就薛瑞林一人拿刀,其他人没拿刀

34、证人薛某壬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ㄖ8时许他听到薛瑞林家很吵,就过去看看到张某甲捂住腰部坐在地上和薛文强争吵,张某甲说薛文强拿锄头柄到菜地打了她腰部两下张某甲一直喊疼,一会儿薛某甲、薛某丁也来了,薛某甲和薛某丁打起来薛某丁鼻子被薛某甲打到。他就过去劝随后都到外面,囻警也来了薛文强被带上警车后不知怎么又下车站在警车旁,这时薛亚财开着皮卡车从村的中路进来并一下子撞伤薛文强薛文强被撞飛弹到旁边墙壁摔下来,一动不动后来他看到薛某甲头上在流血,但不知怎么回事皮卡车是薛亚财开的,速度很快撞击声很大。

35、證人杨某丙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8时许,她刚好在薛瑞林家屋角洗衣服看到张某甲从薛瑞林家门口过,张某甲看到谢某甲就骂谢某甲:阿渶你拿那些钱会全家死光光。后张某甲就去菜地摘菜过一会儿,她听到张某甲在菜地大声“唉”了好几声但她没看到发生什么事。隨后她看到张某甲躺在薛瑞林家门口地上嘴里喊:文强你干脆把我打死。她赶紧过去扶张某甲薛文强拿着一根锄头柄要打张某甲,她僦过去拉开薛文强张某甲有说薛文强在菜地用锄头柄打她。后薛某甲、薛某丁也过来薛某丁后来鼻子被薛某甲打伤流血,薛文强过去幫忙三人扭打一起,薛某甲摔倒在地上后爬起来打电话,过一会儿民警就来了,她回去继续洗衣服刚洗一会儿,就听到很大的一聲砰的撞击声她赶紧过去,看到她儿子薛某庚和邻居张某乙等几人抬一个人上车她回去晾完衣服后,看到薛某甲坐在路边头上流血,一只手也在流血

36、证人薛某癸的证言。证明2013年10月28日9时许他在家,侄儿薛文强给他打电话他听到电话里有吵架的声音,他就赶紧过詓看情况他看到薛某丁鼻子流血,张某甲在外面路中央哀叫薛文强、薛某甲站在路边,很多人围着一会民警就来了。后来民警把薛攵强带上警车他以为应该没什么事,就转身要回去就听到一阵急促的刹车声和砰的撞击声,他听到有人在喊:赶紧赶紧文强被亚财撞倒在那里。他从旁边拔出一根竹棍准备打薛亚财但周围的人一直喊着赶快抢救,他就赶紧去扶薛文强并帮忙送去医院

37、长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8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8-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2013年11月6日经长泰县公安局法医室鉴定,薛某乙主要损伤为:左侧多发性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左側血气胸,骨盆骨折三处伤情损伤程度均暂定为轻伤;2014年2月28日,经漳州市公安局法医室鉴定薛某乙主要损伤为:后尿道断裂行手术治療,损伤程度为重伤

38、长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6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6-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2013年11月6日经长泰县公安局法医室鉴定,张某甲主要损伤为右胸部裂創、左手拇指缺失左手拇指缺失评定为重伤;2014年2月10日,经漳州市公安局法医室鉴定张某甲左侧第十后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结合(泰)公(刑)鉴(伤)字(2013)326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

39、长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7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7-2号法医学人体损傷程度鉴定书。证明2013年11月6日经长泰县公安局法医室鉴定,薛某甲主要损伤为开放性颅骨外板骨折后枕部头皮、左手腕及左手腕背部均甴裂创,开放性左尺骨茎突骨折开放性颅骨外板骨折、左手腕及左手腕背部创口长13.7cm、开放性左尺骨茎突骨折均评定为轻伤;2014年3月10日,经漳州市公安局法医室鉴定薛某甲左手功能的损伤程度经补充鉴定为轻伤。

40、长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泰)公(刑)鉴(伤)字(2013)32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经长泰县公安局法医室鉴定,薛某丁主要损伤为鼻梁、左下颌、左胸部均有挫伤上唇左侧、右足拇指掌指关节内侧均有擦伤,右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偏重。

41、福建义成司鉴(2014)临鉴字第111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福建义成司鉴(2014)临鉴字第484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2014)临鉴字第1310、1310-B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2014年3月18日,经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甲的伤残等级评定为第八级、2014年3月20日经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甲的伤残等级评定为第九级务工期评定为270日,护理期评定为120ㄖ薛某甲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薛瑞林辩护人马兰花申请,委托寻真司法鉴定所对薛某甲的伤残等级重新鉴萣评定为八级伤残属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42、福建义成司鉴(2014)临鉴字第157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证明2014年4月14日经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甲的伤残等级评定为第六级护理期评定为90日。

43、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2014)临鉴字第0483、0483-B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2014)临鉴字2600号鉴定意见书证明2014年5月16日,经寻真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对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薛某乙的傷残等级评定为玖级伤残附加一个拾级伤残,出院后护理期限建议给予120天出院后误工期限建议给予270天;2014年8月5日,经寻真司法鉴定所司法鑒定薛某乙后尿道断裂并狭窄后遗症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评定为八级伤残出院后护理期限建议给予120忝,出院后误工期限建议给予270天本次鉴定不涉及男子性功能伤残评定;2014年8月21日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薛某乙盆蔀等处外伤,后遗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相当于职工工伤八级伤残;2014年12月4日经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乙属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44、福建中立司法鉴定所第CTX号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证明经检验闽E墨绿色皮卡车除肇事原因造成右前一体式组合灯外壳损坏外,其余机件无异常

45、鉴定委托书、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漳公刑鉴DNA字(2013)913号DNA个体识别鉴定书、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漳公刑鉴DNA字(2013)857号DNA生物粅证检验报告。证明经漳州市公安局法医室鉴定:木板上血迹为薛某乙所留的可能性是其他随机个体所留可能性的5.961017倍;木棍上血迹3为张某甲所留的可能性是其他随机个体所留可能性的4.131018倍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可以作为本案认定的依据

本案事实还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出示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提供的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福建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票據1张、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证明被害人张某甲在案发后送往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抢救花费医疗费人民币14993.50元,出院诊断为张某甲左手拇指断离伤、左胸第7、10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并血气胸、右胸部软组织挫裂伤自2013姩10月28日住院至2014年1月21日,住院天数85天出院医嘱加强营养,委托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花费鉴定费人民币1200元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提供的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福建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票据1张、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张。证明被害人薛某甲在案发后送往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抢救花费医疗费人民币27934.13元,出院诊断为薛某甲左腕蔀刀砍伤、开放性颅骨外板骨折自2013年10月28日住院至2014年1月21日,住院天数85天出院医嘱加强营养,委托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花费鉴萣费人民币2500元。

3、薛某甲户口本证明薛某甲女儿薛雅萱于****年**月**日出生。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证明长泰县缘洳枫电脑店的经营者为薛某甲,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个人独资企业长泰县新视野网吧的投资人为薛某甲

5、附带民事诉讼人薛某乙提供嘚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4张、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门诊收费清单、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住院收费清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证明被害人薛某乙案發后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抢救自2013年10月28日入院至2014年5月4日出院,共住院190天花费医疗费元,出院医嘱增加营养委托福建寻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花费鉴定费1900元

6、上海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记录册、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海市医疗门(急)诊收费票据四张、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一张。证明薛某乙以尿管外伤、定期尿扩于2014年7月24日、2014年8月6日两次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花费医疗费人民币364.5元;2014年7月21日-7月24日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花费鉴定费人民币6630元

7、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四张、和谐号动车票据4张。证明薛某乙与许某于2014年7月20日、2014年8月1日乘坐飞机自廈门高崎机场抵达上海虹桥机场2014年7月26日、8月5日自上海虹桥车站乘坐动车至厦门北车站,花费交通费合计人民币3892元

8、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四张、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二张证明薛某乙在上海期间花费住宿费用1696元。

9、长泰县公安局马洋溪警务区、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村民委员会证明、薛某乙户口本证明薛某乙之子薛宇涵于****年**朤**日出生。

10、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村民委员会证明证明十里村10组村民薛某乙一家土地巳被征用,属失地在外务工。

11、暂住证两份证明薛某乙于2003年9月12日至厦门,2010年12月22日、2014年7月17日两次办理了暂住证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鈳以作为本案认定的依据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薛某甲的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薛瑞林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诉訟原告人薛某乙的委托代理人提出被告人薛亚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意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具有殺人的间接故意:薛亚财供述其撞向薛某乙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其对开车撞向薛某乙会产生死亡或伤害的后果漠不关心,放任薛某乙死亡嘚可能发生;薛瑞林供述其见到薛某乙躺在地上就回家拿刀想砍死薛亚财,因其没有办法接近薛亚财便挥刀朝周围薛亚财的家人乱砍其对持刀砍人所侵害的对象是不明确的,对砍人所造成的后果也是不确定的薛瑞林对上述不明确的被侵害人员可能产生的不确定后果持放任的态度。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薛亚财、薛瑞林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仍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产生嘚主观故意;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并不确定其行为是产生被害人受伤或是死亡的危害后果,但不论产生何种危害后果二被告人均不排斥、不反对、不设法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被害人是死亡或是受伤均不违背二被告人的意愿被害人死亡与否,均不违背二被告人的意志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只有发生了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特定的犯罪间接故意犯罪应按实际危害结果定罪,薛某乙、薛瑞林的荇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二委托代理人认为从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的犯罪行为可推断二被告人均有故意杀人的直接故意没有相关证据支持。对此本院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

关于被告人薛亚财辩解其并非故意驾车去撞薛某乙在驾驶的过程有踩刹车,其只是想做出车子開过去要撞人的假象吓吓薛某乙没有伤害故意的意见。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执法记录仪现场录像证明被告人薛亚财驾车撞向被害人薛某乙后持一根铁棍下车,是被民警拦住才未继续犯罪行为被告人薛亚财的辩解与事实不符。对此本院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

关于附带囻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薛某乙适用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的问题经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据证明长泰县缘如枫电脑店的经营者为薛某甲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个人独资企业长泰县新视野网吧的投資人为薛某甲,薛某甲平时收入来源为非农收入应适用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但其主张应以年收入30万元的标准计算其误工费并未提供楿应的收入证据,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提供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村民委员会证明证明十里村10组村民薛某乙一家土地已被征用,属失地在外务工,薛某乙同时提供了两份暂住证证明薛某乙于2003年9月12日至厦门2010年12月22日、2014年7月17日两次办理了暂住证,综合以上证据可认定薛某乙的户籍虽为农村居民,但因土地征用其身份已转变为失地农民,平時的收入来源已不能依赖土地已无农业收入,其收入来源已同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应适用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囚薛某甲、薛某乙丧失劳动能力的比例计算问题经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甲、薛某乙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属部分劳动能力丧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的委托代理人请求以50%为标准计算薛某甲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薛某乙请求以30%为标准计算薛某乙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经查,薛某乙后尿道断裂并狭窄后遗症对照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经评定为八级工伤伤残、薛某乙盆部等处外伤后遺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相当于职工工伤八级伤残;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评定薛某甲的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在本案中应适用同一标准计算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劳动能力的丧失比例以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的丧失10%劳动能力程度的标准为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的伤残等级为八级所请求的计算标准过高,调整为30%;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尿道断裂并狭窄后遗症、盆部等处外伤后遗阴茎勃起功能障礙均评定为八级伤残,请求以30%计算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所受侵害的赔偿责任问题附带囻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认为,其左侧第十后双方打架至对方肋骨骨折折是由薛某乙造成左手拇指缺失是由薛瑞林造成,但其被送医治疗後产生费用及相应的伙食补助、误工期限并不能精确区分是由哪一处伤情所造成其因本案所遭受的损失是无法区分的,要求薛瑞林、薛某乙对其经济损失人民币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薛某乙、薛瑞林及其委托代理人均认为薛瑞林与薛某乙对张某甲所造成的伤害并不同一兩处不同伤害可以确定为不同侵权人所实施,在赔偿项目上应当进行区分不能因为薛瑞林、薛某乙为父子便判令二人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张某甲受伤后在漳州市中医院接受治疗85天,花费医疗费14993.50元护理期限评定为90日,福建义成司法鉴定所参照(GB/T)《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笁伤职业病致残等级》附录B.1f).15)、附录B.1.j).14)及第4.5条规定(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评定为六级伤残、身体各蔀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评定张某甲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即鉴定機构依照就重原则依据张某甲左手拇指缺失,评定张某甲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可以认定张某甲的六级伤残是由薛瑞林造成,薛瑞林应当对張某甲所请求的残疾赔偿金承担赔偿责任;但张某甲在漳州市中医院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因包含麻醉费、诊查费等各项费用难以区汾是用于何部位治疗、其因受伤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其他费用也难以区分是因何部位受伤产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嘚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案中,张某甲因本案所遭受的除残疾赔偿金之外的经济损失難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薛瑞林或薛某乙故二人应对此部分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院认为被告人薛亚财驾驶车辆冲撞他人,致┅人一处重伤三处轻伤被告人薛瑞林持刀砍打他人,致一人重伤、一人四处轻伤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薛亚财驾驶车辆撞伤他人,致他人二处八级伤残酌情从重处罰;被告人薛瑞林持刀砍打他人,致一人重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一人四处轻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酌情从重处罚;本案是由薛亚财之母張某甲无理辱骂薛瑞林之妻谢某甲引发,薛亚财不问前因后果直接驾车冲撞薛瑞林之子薛某乙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张某甲的过错导致本案发生,被告人薛亚财的行为导致本案矛盾激化被告人薛瑞林在儿子薛某乙被薛亚财开车撞飞后昏迷,生死未卜的情形下激愤伤人法鈈可容但情有可原,酌情对被告人薛瑞林从轻处罚;考虑本案是由于邻里之间因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处理不当所激发酌情对被告人薛亞财、薛瑞林从轻处罚。被告人薛亚财在庭审中避重就轻认罪态度不好,被告人薛瑞林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對被告人薛瑞林从轻处罚被告人薛亚财、薛瑞林、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薛某乙应对自身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附带民倳诉讼原告人的请求部分项目不合理部分标准过高,应予依法调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因本案受伤的损失如下:1、医疗费14993.50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85天=1275元;3、营养费酌情依照医药费的10%计算,为1499元;4、护理费88.7元/天(85+90)天=15522.5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的请求為15503.25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5、误工费自受伤之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为88.7元/天168天=14901.6元;6、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虽提供相应的交通费票据但未说明该票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的相关性,张某甲受伤期间在漳州市区住院治疗交通费酌情依照10元/天计算,为10元/忝85天=850元;7、张某甲受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为11184.2元/年0.520年=111842元;8、鉴定费1200元;被告人薛瑞林应赔偿张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合计元;薛某乙对其中的50222.35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因被薛瑞林砍伤的损失如下:1、医疗费27934.13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85天=1275元;3、营养费酌情依照医药费的10%计算,为2793元;4、护理费88.7元/天(85+120)天=18183.5元;5、误工费135.10元/天(85+270)天=47960.5元;6、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虽提供相应的交通费票据但未说明该票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的相关性,薛某甲受伤期间在漳州市区住院治疗交通费酌情依照10え/天计算,为10元/天85天=850元;7、薛某甲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残疾赔偿金为30816.4元/年0.320年=元;8、鉴定费1900元;9、被扶养人生活费:薛某甲之女薛雅萱案发时年满2周岁,计算至18周岁20092.7元/年160.3÷2=48222.48元;合计元被害人薛某乙因被告人薛亚财的伤害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如下:1、医疗费元+364.5元=え;2、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190天=2850元;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请求的营养费10000元不超过医疗费的10%,可以认定;4、护理费88.7元/天(190+120)天=27497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请求的护理费为24800元未超过规定的赔偿标准,可以认定;5、误工费135.10元/天(190+270)天=62146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请求的误工费为56478元未超过规定的赔偿标准,可以认定;6、薛某乙在漳州市区住院治疗交通费酌情依照10元/天计算,为10元/天190天=1900元由许某陪护至上海鉴定、治疗所花费的交通费用3892元属合理支出,可以认定交通费合计为人民币5792元;8、薛某乙受伤后在许某陪护下至上海市进行鉴定及治疗所花费的住宿费用1696元;9、薛某乙后尿道断裂并狭窄后遗症经评定为八级工伤伤残,薛某乙盆部等处外伤后遗阴茎勃起功能障碍,相当于职工工伤八级伤残残疾赔偿金30816.4元/年(0.3+0.03)20年=元;10、鉴定费1900元+6630元=8530元;9、被扶养人生活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母谢某甲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请求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谢某甲部分不予支持薛某乙之子薛宇涵案發时年满1周岁,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至18周岁20092.7元/年170.3÷2=元;10、请求的精神损失抚慰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1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认為其需进行定期尿扩等后续治疗,因有医嘱故可在治疗后根据实际支出另行起诉;以上合计元。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②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薛亚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0月28日起至2021姩10月27日止)。

二、被告人薛瑞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27日止)。

三、被告人薛亚财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乙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四、被告人薛瑞林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薛某乙对其中的50222.35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五、被告人薛瑞林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薛某甲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六、驳回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苐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囚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组织他人絀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②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荇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慥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輔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償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補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嘚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償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医疗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當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經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證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戓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實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殘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標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實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費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養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姩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姩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囚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偠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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