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住房改革补贴教育改革是那届政府开始的?

李慧:中国的医疗教育和住房改革是“最成功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的改革已经从群众热烈的参与和积极的呼应,变成了一部分人的穷吆喝与一群人的痛斥,变成了所谓的既得利益集团与弱势群体的搏弈,变成了部分人谋取私利的借口。从多数人赞同“主流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代言,到卫生部公开反对 “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总体不成功”的结论;从愈演愈烈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到环境污染、信用丧失、人格精神颓废和文化素质缺乏,我们所需要的并不只是经济发展的表面繁荣,而是需要建设一个更加科学、和谐、人文的社会,不仅要中国走向世界,更要世界走向中国。中国的“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和住房改革”失衡的最深层的原因在那里?琼·罗宾逊在《现代经济学导论》中指出:“经济学绝不可能是一门不掺杂人的价值标准的、完全‘纯粹’的科学。” 史密斯——这位深受鲁迅先生推崇的、开启了中国人自我性格研究,并19世纪来中国实地传教达22年之久的美国人,对此是这样阐释的:“商业作为文明的辅助手段,其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但它本身并不能作为改革的手段。……古代那些伟大的商业国家并不是最好的国家,相反却总是最差的;它们的现代继承者情形则完全不同,这并不能归因于贸易,而完全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中国虽然一直是古代最富裕的国度,但是,大量的财富只供少部分人享用,绝大多数人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贫困线以下,此外,官商一体的垄断行为也极大地限制了自由经济的发展,因而,中国始终缺乏严格的商品经济意义上的财富概念,而对社会财富强取豪夺的方式更是形成了对权力的崇拜,而对人的价值却是极大的不尊重。那种流传至今的“吃了没有”的问候语,将民众的穷困表现得淋漓尽致;而那种不知从何时形成的“下跪”礼仪,甚至引发了近代史上的中英之间战争的故事,更是中国腐朽文化的典型象征。20世纪初曾来中国居住的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罗斯教授,在他所著的《变化中的中国人》一书中指出:“要解释中国大众极端贫困的原因,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中国人都致力于一种生活方式。”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呢?罗斯教授并没有告诉我们,但是,我们在近代历史学家马克斯·韦伯从文化角度提出的社会理想类型理论中找到了答案。马克斯·韦伯的研究结果表明:封建制的独特性在于其有效的契约制度,而中国自秦始皇统一以后的制度不具有这种属性,其统治不是按固定的契约和法则来进行的,因而,它不属于封建制度,只是一种家产制度。所以,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下的私有产权制度的发展是不充分、不独立和不完全的,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必然造成契约关系的缺乏,也就自然缺乏有能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有创造性的个人存在,甚至发展成了一切以消融个性,侵害人的价值为代价的文化,因而使中国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最终妨碍了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斯·韦伯都认为,那种使国民普遍丧失自爱自持和道德自律的文化,实质上也就是寝淫在封建专制下、文化,根本不可能孕育现代商品经济制度。所以,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就表现出了严重的文化不足问题。中国社会为什么不尊重个人自由呢?其实,中国的自古以来的管理制度一言以蔽之——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种人身依附制度。因为我们往往不理解尊敬的含义,而是将尊敬异化成过度的谦卑恭顺,并最终将其变成了一种人身依附制度。这种制度对人的生命是极为不尊重的,更谈不上对人格的尊重,不是和为贵,而是崇尚暴力,通过激烈的权力斗争来达到个人的目标和私欲。鲁迅先生曾就中国人的国民性评论为“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也有人指责中国人粗俗颓废的“农民意识”,其实这些只不过是社会压迫下的、扭曲的人性反抗,如果离开社会制度而空谈什么国民性只不过是缘木求鱼、舍本逐末的办法。实质上国民性的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国民素质问题,因为,那基本上是在封建制度压迫下的一种无奈,而不是他们就没有民主的权利要求,更不是他们的素质就是低劣的,而是上千年封建制度的欺压和迫害使民众失去了讲“礼”的耐心。中国只有平民,而没有公民,“公民”是近代才出新的一个词汇,而没有公共管理的社会是没有公民存在的必要的,只有公共管理才能产生出真正的公民。自尊者人必尊之,自贱者人必贱之,国家与人的关系必须颠倒过来。国家不能凌驾于人民的公共利益之上,只有充分尊重自己的公民,才可能有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中国人历来不重视个人的存在价值,“君子”与“小人”可谓是中国文化的分水岭,因为中国古代讲“君子”和“小人”,从一开始就人为地把人的精神贬低,自然对市场行为中的人的作用表现出一种人格上的蔑视。其次,我们考察中国的历史,“君子”与“小人”的命运却经常是相反的:一个奸佞的小人往往身居高位,欺上瞒下,无限风光;而一个谦谦君子却经常功名难求,一腔爱国热忱无法施展,一部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小人得志的阴谋史。杜甫在《锦树行》中感叹道:“自古圣贤多薄命,奸雄恶少反封侯。”元代一无名诗人说:“不读书有权,不识字有钱,不晓事倒有人夸荐。老天只凭忒心偏,贤和愚不辨。” 郑板桥主张“难得糊涂”、“吃亏是福”,这实在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百姓瞩目改革的深化
 来源:文摘报 
林欣桦对老百姓而言,过去的1998年是回味改革的一年。也是回眸20年改革的一年。面对已经到来的1999年,百姓普遍感到,这一年改革的步伐将会更快。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将于1999年初开始启动,于1999年底基本完成。这一项改革,可谓众人关注的焦点,改革的大盘已敲定了,到底怎么改,还有待今年的细化,对于这一方案,百姓是十分关注的。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3年脱困如何实施,这一重任落在1999年的肩上。1999年国有企业改革将紧紧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扭亏增盈,加大调整与改组的力度,纺织行业要基本完成压锭1000万、分流安置职工120万和减亏60亿元的目标。煤炭行业要完成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2.58万个。住房补贴改革过去的1998年,人们感知最明显的一项改革,则是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沿袭几十年的福利分房,彻底与大家告别。为了保证房改的公平性,政府开始思考对一些未买公房、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据悉,补贴的大致方案已经制定,而具体实施同样要在1999年“摆平”。地方政府机构改革1998年,中央政府的改革开始,人员分流大步进行。今年随之而来的,是地方各级政府的机构改革推行年,由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在各级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而且相对于中央政府分流而言,由于涉及的人员多、地域广,地方各级政府的分流将变得更加艰难。1999年,对中国政府机构改革而言,是深化年,也是关键年。高考制度改革现在的高考模式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的要求,因此,教育部准备在今年加大高考改革步伐。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马金科透露:高考要改革目前全国实行的“3+2”高考科目设置形式,逐步过渡到“3+X”形式,同时要改革考试的形式,改变目前一年只考一次为一年考两次的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录取自主权。(《中国改革报》99.1.19)
一周图片排行榜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新风  《党建》杂志社社长:刘汉俊
  6月30日,由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主办,光明网承办的“互联网企业‘两学一做’党建知识竞赛活动”现场决赛及颁奖活动在北京广播大厦举行。  我们要全面把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就必须看到这些战略背后的时代之需、人民之需、国家之需。
光明网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人民公安报社主办
|||||||||||||||||||||
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37588|回复: 76
【政治局】公安系统2015将有重大改革,民警退休提前,工资提高,住房医疗特殊待遇……
.jpg (133.52 KB, 下载次数: 176)
12:16 上传
警察的待遇一直处于不合理状态,在公务员体系里面长期处于中下水平。由于经费保障不足,基层民警收入与付出不相符,心理不平衡。基层民警福利待遇较低,缺乏特殊保护,工作生活环境令人堪忧。基层民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到位,奖励机制不健全,缺乏动力。如今,这一现状终于可以得到改善了。
中央政治局会议近日研究讨论了公安工作全面改革,要求警察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应与一般公务员有较大区别。总的方向应是将警察的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从一般公务员中剥离出来,建立一套适应警察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
首先,警察的编制机构应与一般行政机关相区别,跳出行政机关的编制体制。警察的编制体制应按照警察工作的需要来建立,彻底跳出机关模式。警察编制体制机关化,是严重影响警察战斗力的重要原因。此次机构改革,警察的编制体制必须彻底去机关化。警察的编制体制没有必要同行政机关相对应,应参考军队编制体制来设置,体现战斗化的需求。
其次,警察的工资待遇应提高。警察是和平时期牺牲负伤人数最多的群体,没有哪一个行业能与堪比。面对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的工作环境,警察的工资待遇不应低于军队,至少应与军队持平。事实上,尽管警察与军队有着不同的分工,但无论平时还是战时,警察从来都是与军队并肩作战的。有军队的战场必然也有警察。军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对于警察来说却是天天处于战时状态。在平日状态下,警察的工作强度丝毫不亚于执勤备战的军队,且牺牲与负伤远超军队。
再次,警察的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待遇应得到特殊保障。警察高强度工作导致警察身体伤病突出,英年早逝的比例远高于其他行业,应为他们建立专门医疗机构,实行免费医疗,建立警察就医的绿色通道。警察在执勤执法中得罪人多,经常面临不法分子寻衅滋事、暴力恐怖报复的威胁,并殃及家属。应为警察建设相对集中具有安全保证的居住环境,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警察工作完全没有规律,子女教育无暇顾及,应为警察子女建立优惠的入学升学政策,不要让警察献了青春献子孙。
第四,警察的退休年龄应提前。作为高危行业,警察的身体健康普遍堪忧。针对警务工作特点,警察退休年龄应该提前。从警25年就应允许个人自愿退休。但也不宜一刀切,应有一定个人选择空间。总体上应比一般公务员退休年龄适当提前。
第五,警察编制应保证工作任务需要。不能像一般行政机关那样限制员额,不应采取行政机关的职务序列编制。警察队伍应根据警察任务特点制定职务序列编制,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确定警力员额,满足值班备勤需要,满足警员休假、轮训需要。
第六,警察社会地位应得到提高。应设立中国警察节,在全社会树立尊警爱警的舆论氛围,激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要给警察以免费游览公园免费参观博物馆的待遇,民航、铁路、轮船、公交给予优先购票、优先乘坐的优惠。各地方、各单位对警察家属应给与一定的优待。
警察就是警察,既不同于地方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军队。以往公安机关的改革拘泥于传统体制上的束缚,非军即民,非民即军,总也找不到一条适合警察性质需要的正确出路。这次改革要取得满意的效果,就必须要跳出这个框框,建立一套只属于警察的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
公安工作改革,重点在管理和人事制度建设
警察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多年来基本沿用公务员管理办法。除实行警衔制以及发放警衔津贴,其他方面与一般公务员基本没有区别。但实际上警察与一般公务员有着很大的不同:
一是工作时间不同。一般公务员八小时工作制,加班工作并非普遍现象。而对于警察来说,加班工作是常态。基层单位的警员平均3天就要连续24小时值班备勤一次,逢重大安保工作还要临时增加。特别是逢年过节,全员坚守工作岗位,越是重大节假日越是得不到休息。据统计,基层一线警员一年实际上在工作岗位执勤备勤每人多达200个工作日以上,加班1400个小时以上。这样大量的加班备勤已经超过了基层民警能够承受的极限。
二是工作内容不同。一般公务员的工作内容为文案、调研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而警察除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外(实际上由于警力不足机关民警参加一线执勤备勤也成常态),绝大多数警员承担的是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抢险救灾、抓捕看押等执法工作,面对的是犯罪分子、严重的自然灾害,生命时刻受到威胁。除战时军人之外,警察是最具高危性质的职业。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先后有1万多名公安民警光荣牺牲,15万多名公安民警英勇负伤。在和平时期,牺牲负伤人数最大的群体是公安民警。
三是工作环境不同。一般公务员在机关坐办公室,风吹不到,日晒不到,雨淋不到。而警察中绝大多数警种的工作环境在室外,常年风吹日晒雨淋,任何恶劣天气环境下都要坚守自己的岗位。交警无论严寒酷暑都要在路面站岗执勤,还要面临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刑警在破案中风餐露宿,舟车劳顿,蹲守卧底,还要经常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消防警察在扑救火灾时那里火大往哪里冲,时刻面临生命危险。治安警察哪里危险哪里上,经常接触爆炸、剧毒等危险品,全力维护社会秩序。
四是工作强度不同。一般公务员坐办公室做的是脑力劳动或轻体力工作。而警察的工作既是高强度脑力劳动,又是高强度体力劳动。警察在执行任务中,无论是长时间地站岗执勤,还是抢险救灾,或是抓捕蹲守制服犯罪嫌疑人,都需要付出高强度的体力。而办理案件时又要书写各种执法文书,研究制订审讯计划处置方案,缜密调查取证,付出高强度的脑力劳动,需要能文善武的素质。
五是工作性质不同。一般公务员所做工作为行政管理和机关事务性工作。虽然有的部门也具有执法性质,但仍是行政管理的执法模式,而警察的执法工作具有武装军事性质。正像人民警察法所表述的: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警械。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这些职能是一般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所不具备的。
这些不同,要求警察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应与一般公务员有较大区别。总的方向应是将警察的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从一般公务员中剥离出来,建立一套适应警察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
好话题,说得很好!
&&今天再看看这个帖子还是觉得像神话故事
哈哈,干了二十多年才知道“高于地方、低于部队”的出处,是一九八五年的工资改革就提出的精神啊? ...
转眼三十年,
弹指一挥间,
工改建议好,
就是不兑现。
你是又错了,其实更早的提法应该是在五十年代就提出了“高于地方,低于军队”啦
对上级的神经一直领会的不好,抱歉抱歉,等退休有时间了再从头好好领会领会。
现将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法警、司法机关所属的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警,亦可按照公安干警的改革方案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公安部备案。
  铁道、民航、交通、林业等部门公安干警,因在企业单位工作,可参照上述方案随同企业的工资制度改革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关于公安干警工资低于军队、高于地方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的关于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意见,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一、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照顾基层,统筹兼顾,初步理顺工资关系,使干警的工资同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
  二、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二)职务工资标准:比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按照“职务对职务,标准对标准”合理地安排工资关系的原则拟定(见附表一、二、三、)。
  三、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干警列入这次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范围:
  (一)各级公安机关的工勤人员;
  (二)公安机关的幼儿园、托儿所,招待所等附属单位,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
  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人员,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安干警职务工资的实施办法
  (一)公安干警套改新工资标准的办法,
  (1)根据公安干警工资“高于地方、低于军队”的精神,为了保持公安干警同国家机关同级人员的合理工资差距,这次采取以民警工资额加副食价格补贴、行政经费节支奖各五元(以下简称现行工资额)直接套入新拟公安干警工资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办法。现行工资额六类工资区在132元(含132元)以下的干警,一九八二年六月底以前参加工作除表现很差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以外,还可以高套一级。具体套入的标准见表四。
  (2)按上述办法套级后,低于公安干警工资标准本职务最低等级工资标准的,纳入本职务最低工资标准。
  (3)凡现行工资额高于公安干警工资标准本职务最高等级工资标准的,照发原工资。
  (4)执行其它工资标准的,以现行工资额就近直接套入新拟工资标准。
  (二)对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务的人员,原则上按其担任的主要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三)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较多的人员(含工龄津贴,不含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地区工资补贴和地区津贴),分两年发给。
  正、副处长及其以下人员,增加工资超过二十二元的,正、副厅(局)长增加工资超过三十元的,一九八五年只增加二十二元、三十元,超过部分,从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再增加上去。
  (四)各级干警和专业技术干警现在所任职务等级,暂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公安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的厅(局)、处、科级侦察员、预审员等,和公安行政领导一样都是实职,按同级行政领导职务套改职务工资。
  五、关于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问题,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新参加工作的公安干警的工资待遇问题
  (一)新参加工作的公安干警,均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不实行结构工资,实行临时的工资待遇。凡属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范围内的,见习期间各类学校毕业生的临时工资待遇分别为:初中毕业生四十六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五十三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六十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六十七元;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七十四元。
  (二)见习期满后,按确定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初中毕业生按办事员职务工资六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六十元发给;高中、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职务工资五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六十七元发给;大学专科毕业生按科员职务工资六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八十四元发给;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科员职务工资五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八十一元发给;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按科员职务工资四级加基础工资之和八十八元发给。少数优秀的可定较高的职务工资,比较差的可定较低的职务工资。
  (三)入学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可不实行见习期,直接按上述定级工资标准定级。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也不实行见习期,也可以根据其学习成绩和工作能力明确职务,执行职务工资。
  (四)至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见习期未满一年的干警,改行新的公安干警见习期临时工资;见习期已满一年的,可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七、其他人员套改职务工资问题
  公安机关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工资标准。
  对公安机关、事业单位的生产性工人的工资标准,可参照《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表》,结合公安机关的特点另定,并报经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目前暂按国家规定的工人套改工资的办法进行套改。
  八、组织领导问题
  为保证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一)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成立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在当地党委和政府及其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地区公安干警的工资改革工作。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依据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补充规定,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公安部备案。
  (三)干警套改职务工资,要按干警管理权限,审批后执行。
  (四)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这次公安干警工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干警的关怀,为解决干警工资待遇过低的问题,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各级公安机关要统一认识,加强纪律,严格执行政策。凡是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警体谅国家前进中的困难,顾大局,讲风格,保证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九、其他
  (一)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中央和省级公安机关公安干警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一(六类工资区)
  单位:元
  |基础|职务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两项
  |工资|一|二|三|四|五|六|一|二|三|四|五|六
  局长|40|*201|181|166|156|146|136|
  厅、局长|40|*166|156|146|136|126|116|
  长|40||146|136|126|116|106|97|
  处长|40||126|116|106|97|88|79|
  长、主任科员|40||106|97|88|79|70|62|
  长、副主任科员|40||88|79|70|62|55|48|
  员|40||70|62|55|48|41|34||110|102|95|
  事员|40||55|48|41|34|27|20||95|88|
  注:带*符号的工资标准,这次改革只适用于该职务中本人现行工资接近上述工资标准的人员。
  省辖市、行署、自治州公安机关公安干警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
  二(六类工资区)单位:元
  |基础|职务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两项合计
  |工资|一|二|三|四|五|六|一|二|三|四|五|六
  (处)长|40|146|136|126|116|106|
  局(处)长|40|126|116|106|97|88|
  长、主任科员|40|97|88|79|70|62|55|137|128|119|110|102|
  长、副主任科员|40|79|70|62|55|48|41|119|110|102|95|
  员|40|62|55|48|41|34|27|102|95|88|81|74|67
  事员|40|55|48|41|34|27|20|95|88|81|74|67|
  县(市)公安机关公安干警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三(六类工资区)单位:元
  |基础|职务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两项合计
  |工资|一|二|三|四|五|六|一|二|三|四|五|六
  长|40|97|88|79|70|62|55|137|128|119|110|102|95
  局长|40|79|70|62|55|48|41|119|110|102|95|88|81
  副科、股长|40|70|62|55|48|41|34|110|102|95|88|81|74
  员|40|62|55|48|41|34|27|102|95|88|81|74|67
  事员|40|55|48|41|34|27|20|95|88|81|74|67|60 
警坛的喜事!
靠,我靠,靠靠靠,亏我一本正经把全篇看完了,最后才发现日执行。楼主你玩儿我啊,坚决拖出去弹鸡鸡。
还是迷迷糊糊的,没有看懂。
现将公安部制定的《关于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
公安干警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请问能不能补点?不补也行,可得有句温馨的话。让民警理解。
靠,我靠,靠靠靠,亏我一本正经把全篇看完了,最后才发现日执行。楼主你玩儿我啊,坚决拖出去弹 ...
还不知真的假的,待会看看再说……
& && &&&哈哈,干了二十多年才知道“高于地方、低于部队”的出处,是一九八五年的工资改革就提出的精神啊?到现在还是处于神经状态之中?真可惜了......看来就算俺命大能坚持到退休,估计也是吃不上这张大饼了。
& && & 又及:人家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俺这儿是养兵千日用兵万日,可这做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这个好像早就看到过哦……泡泡又来了!
这个不可能,不是官方公布的,另外供应渠道还是地方财政,那问题就解决不了,应该像中央转移支付一样,直供,脱离地方财政,才能充分体现独立性,不然还是一碗粥,稀里糊涂,所以这个方案的可靠性不现实。
靠,我靠,靠靠靠,亏我一本正经把全篇看完了,最后才发现日执行。楼主你玩儿我啊,坚决拖出去弹 ...
&&看照片,左边刘延东,右边刘云山,中间那个是谁?像李长春吧。哈哈
真的假的?
30年,弹指一挥间。这次改革我真无所谓了,因为就算不改革,再等15年我也能退休了。
说得很好!好话题!
哈哈,干了二十多年才知道“高于地方、低于部队”的出处,是一九八五年的工资改革就提出的精神啊? ...
你是又错了,其实更早的提法应该是在五十年代就提出了“高于地方,低于军队”啦
转眼三十年,
弹指一挥间,
工改建议好,
看不懂啊。
看了两遍还是看不懂。
向天再借三十年
也就只能从这些报道中,自己意淫一番了。
中国梦一定会实现!低头抓紧看股票吧,别的都是浮云.
雷声大雨点小?实施什么时候?
这篇文章是安徽一民警去年写的,请LZ不要生搬硬套了~~~
做个美好的梦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住房制度改革 的文章

 

随机推荐